新聞分析
政治謝典霖羈押抗告駁回
謝典霖謝新隆涉賄羈押抗告駁回 不得再抗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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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0·客觀中立
新聞報導的是法院對於羈押禁見裁定的抗告駁回,屬於客觀事實報導,沒有明顯的主觀評論或宣傳。
事件脈絡
把這篇放回事件脈絡
謝典霖羈押抗告駁回AI 發言摘要
「被告謝新隆、謝典霖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之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等罪,犯罪嫌疑重大,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,且有事實及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、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。若僅命具保、責付或限制住居等侵害較小之手段,實不足以確保追訴程序之順利進行,而有羈押並禁止接見及通信之必要,故裁定羈押禁見,並無違誤或不當。被告2人的抗告均無理由,應予駁回,裁定不得再抗告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