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聞分析
政治李貞秀參選資格爭議
傳除籍未滿10年無法參選竹北市長 李貞秀提4點聲明反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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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5·偏向泛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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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貞秀參選資格爭議AI 發言摘要
「等選委會通知或正式公告再回應,憲法保障的權利之限制必須以法律為之,不得為行政命令或函釋。」
「中配參選另一關鍵在於「在台設籍滿10年」的計算方式,依陸委會今年4月16日最新核釋,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在台定居設籍後,還必須完成繳附「喪失中國大陸戶籍證明」,10年期間是從完成繳附證明之日起算,而非單純從取得台灣戶籍時起算。」